税务新规10月实施:代理出口“裸泳时代”结束——跨境商家合规自救行动方案
一、政策速读:一句话记住核心
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,所有代理(含外综服、市场采购 1039、买单)出口,必须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实填报《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》,列出“真正货主”的名称、税号及对应出口金额;漏报、错报即被视为自营,按 25% 企业所得税全额补税 。
二、对跨境商家的 4 大直接冲击
场景 | 过去做法 | 10 月后风险 | 潜在损失 |
---|---|---|---|
买单出口 | 借抬头报关,货主隐身 | 代理方被视为自营,25% 所得税+滞纳金 | 100 万货值≈25 万税 |
外综服代理 | 只报代理费,不披露卖家 | 外综服被补税,转而向卖家追偿 | 资金链断裂 |
1039 市场采购 | 商户混用多个主体 | 报关单与实际货主对不上,整批补税 | 整柜货值“一锅端” |
多环节转委托 | A→B→C→D 多重代理 | 任何一级漏报,顶端代理兜底 25% | 连带责任 |
三、合规路径三选一
- 自营出口:自己注册进出口权,三单(报关、收汇、发票)抬头一致,退税/免税自主掌控。
- 合规外综服:选具备资质的平台,签三方协议,确保外综服按月向你索要并上传《汇总表》信息。
- 1039 备案:在义乌、广州花都等试点市场完成商户备案,用自身抬头报关,享受免征不退政策。
四、跨境商家 5×5 行动清单(8–10 月倒计时)
周 | 关键动作 | 工具/产出 | 责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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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月 W1-W2 | 出口路径体检 | 过去 24 个月报关单、收汇、发票抬头一致性核查表 | 财务+关务 |
8 月 W3-W4 | 代理合同补签 | 在原有代理协议中增加“信息报送义务+违约赔偿”条款 | 法务 |
9 月 W1-W2 | ERP/BI 字段改造 | 新增“实际货主税号、金额”必填字段,自动生成汇总表 | IT |
9 月 W3-W4 | 历史数据补正 | 向税务局主动补报 2023-2024 年漏报信息,争取从轻处罚 | 税务顾问 |
10 月 W1 | 首次预缴申报 | 使用新版月(季)度预缴表,随表上传《汇总表》 | 财务 |
五、常见疑问一次说清
Q1:我是 Amazon FBA 卖家,用货代买单出口,也要管?
A:只要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不是你,你就属于“实际委托出口方”,必须让货代把你的信息填进《汇总表》,否则货代被补 25%,最终仍会向你追偿。
Q2: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报吗?
A:要。公告未设置规模门槛,凡代理出口即适用。
Q3:信息填错有无补救期?
A:预缴期内可更正申报;逾期仍按 25% 补税并加收滞纳金,情节严重移交稽查。
六、一句话总结
10 月大限前,谁先把“货主抬头=报关抬头=收汇抬头”做成铁律,谁就能把 25% 的潜在税负变成 0。灰色通道关闭,留给我们的只有两条路:立刻合规,或被合规。